瑞泰稳驾保两全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一般意外和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因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网约车意外、租赁车意外、私家车意外、公务车意外、航空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也有保障,满期还有满期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且我们按本合同10.2条至10.8条约定给付的各项保险金不累加给付,最多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10.1一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

2.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40%给付;

3.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

我们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2一般意外身故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3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4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网约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网约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5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租赁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租赁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6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私家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7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务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公务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务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8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被保险人持航班班机的有效票证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10.9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 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 2. 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40%给付; 3. 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 保险公司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或一般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一般意外身故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网约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网约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租赁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租赁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私家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务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公务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务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持航班班机的有效票证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11.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本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11.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一般意外身故或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


(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

 

(6)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7)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8)被保险人猝死;

 

(9)怀孕、分娩、流产、不孕症、避孕及绝育手术;

 

(10)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务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未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擅自或强行登上或者离开乘坐的交通工具;

 

(2)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3)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外被伤害。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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